一、申请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热爱文学,在文学创作、理论、编辑、作品翻译或教学中,取得一定实绩;或与文学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者,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4.有关单位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
5.个人入会具体条件如下:
现在或曾在岳麓区工作、居住、学习、支持岳麓区文学事业发展,已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省级行业作家协会会员、长沙市作家协会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只填写会员登记表,无需再报其它资料),经本会核实审批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1.在各级报刊杂志(含内刊),文学期刊(含民刊),图书等发表2篇以上文学作品或1篇以上文学评论作品、翻译作品;或在市级以上网站文学专栏或文学网站发表5篇以上的文学作品、文学评论作品或翻译作品;或正式公开出版一本以上文学专集或文学理论著作者;
2.获得区县级以上文学创作优胜奖以上奖项者(含优胜奖);
3.在文学编辑、教学与组织活动工作中,取得一定实绩、具有一定影响者;
4.担任领导职务,且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理论水平,对推动本地区文学创作活动有重要贡献者;
5.负责文化工作的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对发展本地区文学事业有引导作用者;
6.热爱文学,乐于为本会捐款、资助者。
二、申报材料
1.《会员登记表》与作品及相关资料一同送达岳麓区作家协会。
2.在报刊或图书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报刊(图书)名、版次(出版书号)与发表(出版)日期,个人专集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
3.提交网络发表作品,请提供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并注明作品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著作权。
4.翻译作品单篇,请提供作品原文复印件。翻译作品专著,请提供封面、版权页复印件,附不少于10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4.获奖奖项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如送纸质打印作品,文学作品不少于5篇(如果是诗歌以短小、精练为主,每组诗总行数不超过100行)。
三、审批程序
1.岳麓区作家协会每半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2.岳麓区作家协会通过协会主席会议审批会员入会;审批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入会事宜。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凡有意申请加入岳麓区作家协会者,均可与岳麓区作家协会联系,填写《长沙市岳麓区作家协会会员登记表》。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2.申请表一式一份即可,年度内有效。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3.请用挂号、快递等方式邮寄申报材料,或亲自送往岳麓区作家协会。申报材料包括填写的申请表、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会员证,一张贴申请表使用),并注明“申请入会”。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4.作品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或其它创研污点者,岳麓区作家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5.岳麓区作家协会会员一次性缴纳会费贰佰元整(学生减半)。
6.岳麓区作家协会地址与联系方式:
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塘路799号钰龙佳园一期
邮政编码:410013
联系人:王丽君(电话18008499549)
张立云(电话1897313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