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人的眼里,诗歌应该是年轻人的事业。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叠加,敏感的心灵经受世事风雨的砥砺之后,创作的激情大都会走向迟钝甚至消退,很多诗人粉色的梦也就此灰飞烟灭了。
但也有不少作者,不惧岁月之刀的雕凿,始终保持一颗纯真之心,始终追求美好与极致,钟情于缪斯的脚步而一直不离不弃。
诗集《灯光》的作者涧蔷先生,就是这么一位在文学路上的执着追求者。他本是一位在法学方面颇有建树的专家,并在单位曾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早几年从岗位上一退下来,他没有半点失落之感,而是积极投身于文学创作,已出版《闪亮的灯花》和《成长:初到人间》两本诗集。
《灯光》是涧蔷先生出版的第三本诗集。这本诗集的选题与他前两本一样,歌颂的笔头始终对准身边熟悉的人和事。老师、同学、同事、朋友,他们生活、工作中的点点滴滴,被他近乎原生态的唱颂所记录和升华,如一束束闪烁的灯光,照亮诗人走过的来路。
在万千人中,这些灯光是微弱的,如果我们不加以发现和挖掘,这些普通的光束很快就会泯灭,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人来人往之中。
这些年,涧蔷先生那颗火热的心并没有被冰冷的法律条文所同化,而是像被激活了的火山,灵感的火花一“喷”而不可收拾,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排着队,向我们走来……
我们要感谢像涧蔷先生这样的诗人和作家,正是他们的努力捕捉,给人间留下这么多温暖和感动。
那盏深夜长明的灯光,
像航标照在人生的路上,
每当我彷徨怠惰,
它让我明白前行的方向。
那盏深夜长明的灯光,
像火炬照亮我的心房,
每当我阴郁低沉,
它给我增添奋斗的力量。
——《深夜的灯光》
是的,在人生的路上,正是有着这么一盏微弱的灯光,引领我们前行,绝不放弃原则和信仰,始终能以躬身的姿态保持微笑面对一切。此时,灯光是我们坚守的惟一理由,灯光是我们前行的正确方向。在茫茫黑夜,灯光的力量胜过神明,特别是要经过人生的某一个岔路口时,沿着有光的方向一定没错。
因为,这光明的使者,能让我们在人生的某个至高点倾听到花开的声音。
我们有幸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发展环境中,迎来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时代。社会之和谐需落实人性化的人生准则,而其终级准则是人与人之间能求得心灵的真诚交流。欲达到此目的,文学无疑是最适宜的方式之一,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学,是一种发自心灵的声音。
文化有魂,以心化人。诗集《灯光》有情,有温度,充满正能量。综观这些诗歌作品,大多采用传统叙述的方式,虽然这明显削弱了诗歌的现代性和创新性,却增添了诗歌的感染力和传播力。这些作品,朴素的标题讲叙一个很美、很动人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立体地呈现,透过作品中这些诗意的美感,同时也折射出诗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那一个个光辉的形象就这么高大地耸立着,恰似一支美好心灵的赞歌,而作者正是用心灵赞颂真善美的歌者。
确实,生活中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涧蔷先生用他平凡的笔,记录下这些平凡人的事迹,感受人情,体验美感,诗意呈现,给我们带来如此多的震撼、惊叹、愉悦等诸多美感,更重要的是同时也给我们带来对心灵的净化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追求。这样的作品,应该是值得我们肯定并推崇的。
衷心祝愿涧蔷先生在文学创作,尤其是诗歌创作方面继续保持这份激情与灵性,不断有新的建树!
(江学恭系湖南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国家一级作家)
作者简介:
涧蔷,系贺剑强先生之笔名。
他,上世纪五零年代第三个圣诞节出生于湖南安化。祖辈为当地豪门旺族,无奈二十世纪上半叶家道破落。但他自小受儒家思想之熏陶,得书香门第之影响,勤奋学习,自尊自强,中学时代便有文章在刊物上发表。年轻时,当过公社、大队民办教师,一九七八年以高分考入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一九八五年以益阳地区最高分考取律师资格。曾先后任兼职律师、益阳市综治办副主任、益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益阳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涧蔷先生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会员、湖南省法学会第二、第三届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现任益阳市专家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律分会会长、益阳市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加《中外经济合同示范大全》和《中国律师法律文书大全》的编辑,任编委,出版法学著作《法治沉思》。法学理论造诣颇深,司法经验十分丰富。花甲之年,重拾青年时期文学梦,短短三年时间,在诸多社会兼职的情况下,写作散文数十篇,已在报刊发表十多篇。已出版诗集《成长:初到人间》和《闪亮的灯花》,《灯光》是他的第三本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