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 湖南读书会
奶奶的,那一嗓子可真亮。提起那天发生的事情,龙眼镇的人都这么说。
那天中午,大家刚吃过午饭,外头刮起大风,紧闭着窗户还听得见外面呼呼地风声。街上的塑料袋叫风吹起来,打着卷在半空中飞翔。我家邻居赵大路家的门开了,他老婆抱着一个睡着了的孩子走出家门。她正要带孩子回娘家。赵大路他老婆生孩子这事,只有我们家知道,我们隔着墙听到他们家传来男人由于惊慌而发出的骂声以及女人的哀嚎。我祖父让人去把我那个当司机的小姑夫叫来,从单位里借了辆吉普车,送赵大路两口子去医院。事后,整条街他只给我们家送了红鸡蛋,并且请我祖父给他儿子起名字。
赵大路的老婆穿了深绿色大衣,腿上是条黑色的打底裤,脚蹬坡跟皮鞋。这一身衣服,价格不菲,即使是这个年代,女人这样精心打扮自己,在龙眼镇那样的小地方也是很不多见的。她烫过的头发上抹了发胶,只要风能小一点,她的头发立刻回归原本的造型。仔细看,她脸上涂了粉,眼睛上也沾了假睫毛,小鼻子旁边还打上了阴影,显得挺拔极了,厚厚的嘴唇上面抹了口红。
她怀抱孩子,满脸迫切的表情,歪着脑袋去看脚下的路,这是因为龙眼镇的路很差,家家户户门前都有小水沟,一不小心就会摔跤。她时不时地又从被缝里偷看自己的孩子,看到孩子闭着眼睛睡得正香,她就露出满足的笑。被人需要是最幸福的事情,赵大路也需要她,可那不能让人产生幸福感。她从我家门口路过,在巷子口转向北,到了丁字路口向西走。在这条路上走不了两百米,就上了公路,沿着公路再往北就到了公交车车站。她要转两趟车才能到火车站。她没有票,可她已经打定了主意,无论如何都要坐上火车,反正她要离开这里,不惜一切代价。如果顺利的话,明天早上她就到家了,想到家她一阵激动,身体颤抖了一下,觉得有点想尿尿。她有点后悔,出门前应该上个厕所,不过她可以忍到火车站。
在路口,赵大路的老婆看见一辆公交车正从车站驶出去。她暗自痛恨自己如果不在鼻子两边画阴影,就能早几分钟出门,一定赶得上这辆车。可如果不画阴影,就意味着她还可以同生活妥协,既然可以妥协,那她也就没有非走不可的必要。在她眼中,公交车一旦开动便不回头,也就意味着事情的发展就不可更改。现在她放慢了脚步,因为离下一趟公交车来还有至少要半个钟头,抱孩子走了这么久,她也有点累了,朱唇微张,吐气如兰,额前渗出了汗水,汗水也香得醉人。可惜龙眼镇的男人们都在家里躲风。
这样的天只有龙哥才会出门,因为每天中午龙哥的宝宝每天中午都要出来。宝宝是一条狼狗,是龙眼镇最大的一条狗,是狗中之王,如同龙哥是龙眼镇的人中之王。龙哥抽着烟牵着宝宝带了三个小混混,从赵大路的老婆对面走了过来。他们大声说着话,要压过风声,嘴巴里面吐出的烟,一下子就被风刮散了。赵大路的老婆看到龙哥他们走了过来,她抱着孩子准备过到马路对面去。她害怕龙哥,龙眼镇人人都怕龙哥;她害怕狗,这是写在她基因里面的,远古时代,她们这一支的祖上有猿类被狗咬死过。
她刚一转身,龙哥说话了,他的声音让人想到用砂纸打磨水泥墙:“喂,弟妹。上哪去?”
她只得停住脚步,说:“我上对面有点事。”
“上对面干什么去?我大路兄弟呢?”龙哥离她更近了:“咦,怀里抱的是什么呀?”
她赶紧把孩子裹得更紧,迈开步子开始往对面走:“没什么。”
“不行,给我看看。”说完,龙哥拍了拍宝宝的脑袋,宝宝一跃而上,跳到赵大路老婆的面前,露出满嘴的利牙,喉咙里发出轰隆隆的喉音盖过了风声。赵大路的老婆尖叫了一声,又立刻止住,冲着这是狼狗挤出一丝笑容。她想表示友好,她在哀求,她害怕引起这只狗的误会。女人全身发抖,腿钉在地上,一动不敢动。有人对她说过,人死之前,往事会一幕幕出现在眼前。她开始回忆小时候的阳光。
“宝宝。”龙哥喊了一声,“没事,弟妹。宝宝从不咬人。我就是想看看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
狗这种从远古时代就被人类彻底驯服的畜生,同人类心心相印,更何况这只叫宝宝的狼狗是龙眼镇的狗王,它当然明白主人的潜台词。它立起身子,两只前腿搭在赵大路老婆的肩膀上。它舌头伸出来,口水已经滴到了包被上面,狗嘴巴里面的臭味叫人窒息,赵大路老婆几乎看得到它齿缝中间的食物残。刮着这么大的风,她竟然觉得周围一片宁静,宇宙开始坍塌,只剩下她和这只巨兽站在奇点之上。她心跳得太快了,血液来不及供应。她眼前一黑,整个身子软了下去,摊倒在地上。后脑勺与地面撞击的疼痛感又让她瞬间清醒了过来。
只是一个瞬间,她就失去了孩子。她倒下去的时候,孩子在她胸口弹了一下,滚到了地上。原本裹好的包被散开,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头发颜色是黄色的。这孩子不愧是赵大路的种,从那么高的地方跌下来,身边有一只巨兽般的狼狗,他没有哭,伸出小手想要去抓狼狗搭在外面的舌头。
龙哥瞧见孩子,往前走了两步,他说:“哟,是个孩子呀。咦,还是黄毛,是你和我大路兄弟的孩子?”
赵大路的老婆没有回答。她深吸了一口气,在大风中深呼吸不是件简单的事,刚一张嘴,氧气就让大风给吹走了。狼狗的确让她恐惧,可更大的恐惧战胜了这种恐惧,她害怕这狗畜生把自己的孩子吃了。她想要扑上去用身子罩住孩子,用自己挡在孩子和狼狗之间,要吃就让这个狗把自己吃了吧。谁知道人快,狗更快,她刚一用力,狼狗就发现了她的意图。狼狗一张嘴,咬住了被子的一个角,往主人龙哥那里拖。女人一声哀嚎,来不及站起来,跪在地上往前爬,边爬边喊:“龙哥,龙哥,把孩子还给我吧。求你了,别跟我开玩笑了,行吗。”
狗一直把孩子送到龙哥身边,才回过头盯着大路老婆。龙哥得意地捡起孩子,仔细地瞅了半天,他把手伸进去摸了一把,说:“还是个小子。你和大路兄弟都是黑头发,怎么生出来一个黄毛小子?嗯。生了个黄毛小子,生孩子这么大的事不告诉大伙。这里面有古怪,是不是。你瞒得过赵大路,你可瞒不过我,龙眼镇的什么事都瞒不过我。”
女人从地上爬起来,眼睛一直盯着龙哥手里的孩子。狼狗在两个人中间,咧着嘴,腥红的舌头一伸一缩。站在龙哥后面的三个混账家伙吹起口哨,他们喊着、闹着、起哄着。左边的说:“哎呀,赵大路的脑袋绿得可不轻呐。”右边的说:“龙眼镇没有外国人,看来这个娃娃一定是她从外面带来的。”这个反驳:“怎么没有外国人,几年前矿里进口的机器坏了,不是来一个美国人吗?前段时间还来过德国人帮厂里安装洗煤的机器吗?”刚才那个骂了一句:“你脑子让狗吃了,你算算时间,你以为女人生孩子有那么简单,放进去想什么时候拿出来就什么时候拿出来吗?”左边的家伙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不愿意承认,嘟嘟囔囔地说:“谁知道她们是什么时间勾搭上的。也没准老外跟本就没走住在她家里。”站在中间一直没说话的家伙,照着两个人的后脑勺上各拍了一巴掌,说:“好了好了,别丢人了。”
从后面传来汽车喇叭声音,刺耳的声音叫女人冷静了一些,错过了这一辆,还得再等半个钟头。赵大路的老婆回头看了一眼,她决定用速度战胜力量。她突然跑到低着头朝狼狗,朝龙哥,朝那三个小混混,朝着自己的孩子顶了过去,她要在不经意间抢过自己的孩子,冲上公交车。狼狗吃了一惊,它没有想到面前这个散发出香气的女人竟然疯了一样朝自己冲过来,但只不过是一刹那,它凭着动物的本能衡量出了对手跟自己实力的悬殊。它动了,它昂起脑袋后腿发力猛地跃起迎面扑向娇滴滴的女人。女人一声惨叫,仰跌下去。
胜利来得太轻易,这个巨兽都没有兴致昂头叫唤两声。它的两只前腿依旧搭在女人肩膀上,低着头伸出舌头从下巴舔到脑门。它舔掉了女人的假睫毛,随口吐到一边;它舔掉了口红,蹭的黑黑的狗鼻子上一块红艳;它舔掉了女人脸上的香粉又舔掉了鼻子两边的阴影,它用心地吧嗒吧嗒嘴,体会着与众不同的味道。这只从生下来就被养在龙哥家的狗,从来没有闻到了这股味道。这味道不同于肉香,比肉还香;不同于酒,比酒更醉人;这味道甜,不是糖不是蜜,它不仅能顺着食道进入胃里,而且甜到了心里。狼狗激动万分,它产生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欲望,它似乎觉得自己拥有了高级智慧,有了自由意志,洞悉了整个宇宙的奥秘。
它决定背叛主人的命令,不,再也没有主人了,它再也不是谁的玩物、宠物。没有人知道女人的化妆品,让这畜生有了灵气,这是生物进化中最关键的一点,就像是《太空漫游2001》里面的黑石。在它的脑袋里已经构思出一个宏伟的计划,它要发明一种语言,狗的语言,那是一种比人类语言更高明,而人类永远搞不明白的语言。它要把这种语言教给龙眼镇所有的狗,它们要占领龙眼镇作为基地,建立全世界第一个狗镇,然后辐射到全国,全世界,全宇宙。它觉得自己被造物主选中了,从这一刻起,人类的时代结束了,可怜的人类还不知道呢。
它越想越兴奋,女人却用惊恐地眼睛看着它。它冲女人微微一笑,女人是造物主,是母亲,是情人,是低一等的生物,它怎么会伤害她呢?于是狼狗用凸起的嘴巴轻柔地把女人的脑袋顶了过去,从女人的下颌骨舔上去,舔到颧骨那里,灵活的舌头又钻进了女人的耳朵。它用自己巨大的身躯笼罩住女人,它要给她快乐,它要保护她,它对着女人的耳朵嘤嘤耳语,让她放心,叫她不要害怕,说自己永远不会伤害她,说自己建立的狗帝国之后,女人作为众狗之神永远存在。女人听不懂这种高级语言,她全身痉挛,一直憋着的尿再也控制不住,洇湿了裤子,她晕了过去。这时候,人群围了上来,是从公交车上下来的龙眼镇居民。
前一天晚上,我家发生了一件事情。从北京来的叔祖父同我的祖父吵了起来,两个人为了一个历史问题争执不下,互不让步。结果我祖父气得掀了桌子,搬起凳子砸我的叔祖父,说他竟然敢跟大哥顶嘴,大逆不道。发脾气是发脾气,可我祖父心里明白得很,讨论问题靠得是证据,而不是武力,更不是年纪。造成这种争执的真正原因是家里的史书不全,不能得出定论。那天一早我祖父要去他晚年工作过的学校,到图书馆查资料。我叔祖父说陪他一起,他板起脸不讲话。一方面他的气还没有消,另外一方面他怕自己真的错了,被弟弟当面指出要丢面子。他一直查到中午,找到了对自己有利的资料,全身轻松,在学校食堂吃了饭,乘公交车回龙眼镇。因此他也在人群中。
众人的围观让龙哥更加兴奋,他抱着孩子转一圈,到处给人看,眉飞色舞地说:“你们瞧,你们瞧。这娃娃是个黄毛。大路是黄毛吗,这女人是黄毛吗?咱们这龙眼镇有谁是黄毛?所以我敢肯定这孩子是个野种,是她从外头带进我们龙眼镇来的。都说赵大路娶了个漂亮老婆,我看是他是上了当,当了冤大头。我可得去跟大路兄弟好好说说,非得把那个男人找出来不可。龙眼镇的男人受了欺负,我龙哥不能不管。咱们做男人的,什么都能忍,唯独这种事,不搞明白还能活吗?”说完这话,三个小混混都哈哈大笑,周围的人也随声附和,似乎他的话确实很有道理。
“你搞什么,孩子给我。”伴随着这一声怒吼,我祖父把书夹在腋下,从人群中挤出来朝龙哥走去,龙哥往后退了一步,他周围的小混混也跟着往后退,人群同时也跟着移动,只有那只狼狗和晕了过去的女人没有挪位置。我祖父没再说话,一直走到龙哥面前,伸手从他手里抱过了孩子,接着又说:“快把人放了。”
龙哥一不留神,让祖父把孩子抱了去,心里正在懊恼。他身边的一个小混混冲上来骂:“老东西,要死啊。”话音刚落,我祖父一手抱孩子,另一只手从腋下抽出那本书,劈面就是一个耳光。书很厚,封面又是硬壳,我祖父下手从不留情面,这下子打得那家伙晕头转向,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龙哥这才反应过来,痛恨自己威风一世,怎么让老头子唬住了。他向前一步,骂道:“妈的,平时老子看你年纪大,给你面子,今天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我很想说我祖父又扇了龙哥一个嘴巴,打得他口吐鲜血。然后祖父带着赵大路的老婆与孩子从人群中出来,把他们安全的送回了家。龙哥摔了这么大一个跟头,再也不敢横行街头,几个小混混作鸟兽散,投入到建设国家的洪流中。祖父当时已经快要70岁,声音洪亮,腰板笔直,每顿饭能喝半斤烈酒。而且他还是从缅甸回来的军人,上过战场、拿过刀、开过枪、杀过鬼子、扛过战友的尸体,这样的人自有一股杀气,而杀气正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可这是传奇、是幻想、是意淫、是我在往我祖父脸上贴金。事实是四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无论如何都不会怕一个将近七十岁的老头子。龙哥骂了那一句,就从容下来,强弱已分。他也没有必要跟一个老头子动手,更何况马上就要过年,他还要上门去找我祖父给他写两幅门对子。
龙哥说:“老爷子,我们年轻人的事您就别掺和了。刚才那一巴掌,就算啦,谁让他对您瞎嚷嚷呢。你这一大把年纪,赶紧回去歇着吧。”
我祖父站得笔直,两只手紧紧地搂住孩子。他想到了几十年前的往事,他动了杀机,只是还没有想到办法。他相信什么事都有解决的办法,到了适当的时候办法自然会溜到他脑子里。说话之间,四个人像围棋吃子一样把我祖父围在中间,包围圈逐渐缩小,几乎把他挤住了。其他的人围成了一个更大的圈子,围着这五个成年人与一个婴儿。谁也没有注意,那只已经拥有了高等智慧的狼狗轻轻地咬住女人的腿,把女人拖到了人群以外。它有点恨造物主,既然已经选中了自己,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困在狗这一形态中,这个样子实在不像高等生物。它毕竟还是一只畜生,哪里能理解造物主的智慧,如果它站起来抱着女人走,那怎么可能逃得过众人的眼睛。在革命的初期,生存才是最重要的。如何生存?就是让敌人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
我祖父被围在正中间,看不到人群外面发生的事情。只听到一阵惊呼,然后是狗的狂吠。据当时在场的人说,赵大路从远处走来,穿着龙眼镇煤矿发的短袖工作服,脚上趿拉着从矿区澡堂子里面带出来的黄色塑料拖鞋,像往常一样低着头。他双手握拳,胳膊上的肌肉盘根错节线条优美,胳膊白皙得近乎不自然,这是他长期从事井下作业的原因。他一脚踢在狼狗的腹部,狼狗一声惨叫,整个身子飞起来,在空中,它调整了姿势落地的时候打了一个滚,立刻站了起来。它盯着来人,它在龙眼镇呆的足够长,它知道自己叼着的女人是眼前这个属于男人的,他当着全镇人的面宣布过对这个女人的所有权。它恨透了赵大路,它恨透了龙哥,它恨透了所有的男人,它自己不属于任何人,身下的女人也不属于任何人,每个人都是自己独立的个体。
它要建立的王国狗狗平等,谁也不拥有谁,谁也不属于谁。想明白了这一点,现在它必须战胜赵大路,也就是战胜男人,战胜所有想要奴役他人的人,消灭这些人。同时在它的心理还泛起了一种奇特的感情,它的脑袋里浮现出赵大路把女人拥在怀里的图像,它难过、嫉妒、愤怒,心里酸楚极了,仿佛有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握住了它的心脏,用力地捏,还不停地转动手腕。它一声怒吼,绷紧了全身的肌肉,一跃而起,对准男人的胸口抓去,就在男人退后挥拳的一个瞬间,它却低下头,身子下坠,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在男人脚边,一口咬中了赵大路的小腿。这一招虚虚实实,用得漂亮。
赵大路一声不吭,小腿发力,让趾长屈肌与拇长屈肌硬得像石头,他紧握着的拳头砸在狼狗的脑袋顶上,一下,两下,大家听到的是石头与石头碰撞的声音。所有的声音停了下来,风也停了,大家不再看龙哥与我祖父,也不再关心婴儿在谁的手里,所有的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人和狗。
赵大路显然没有打狗的经验。打狗的是头没有用的,狗的弱点是打鼻子,可知道这个诀窍的人看了一眼龙哥,都不敢开口。赵大路显然也已经体会到了这一点,他越是用力地击打狗的脑袋,小腿就越感到疼痛,最后他松开了拳头,弯下腰,就在狼狗带着疑惑的眼神抬头看他的时候,他迅速地把手伸进狼狗的嘴巴里,一上一下想要掰开狼狗的嘴巴。他胳膊上的肌肉似乎要爆炸,全身都在颤抖。狗嘴的力量大得惊人,他屏住呼吸,全身所有的力量都运到了两只手上,狼狗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他的指头,血顺着指缝淌了下来。
赵大路要上晚班,吃了午饭就睡了。睡醒之后发现屋子里没了自己的老婆与孩子。他朦朦胧胧看到这边有这么多人,他没想到这狗畜生正拖着自己的老婆。他的手疼极了,狗牙直接撞击在他的骨头上。周围的人纹丝不动,盯着这一人一狗。
赵大路想让她走,让她走,自己又何必找她,反正她不是一直在想办法要离开自己吗?女人想走,锁是锁不住的。想到这里他突然失去了力气,觉得自己又何必同一只狗斗气呢,如果这是一只老虎,打赢了还有点英雄气概,打死一只狗算得了什么呢?难道打死了这只狗,女人就会回心转意吗?他把眼睛转向众人,他看见了自己的孩子抱在邻居家老头的怀里,他想到当年送鸡蛋的时候,老头告诉他人和人的感情是靠相处,有了孩子女人是会变的。的确会变,原来女人同他闹,至少全都摆在台面上,现在女人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得跑了,把他蒙在鼓里。
疼痛叫他醒了过来,狼狗尖利的牙齿又往他的小腿里扎进了几分。他闭上了眼睛,双臂再次运力,把狗牙往外拽了拽,他想起了带女人回龙眼镇时的情景,他想起医生把儿子递到自己怀里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在矿井里干活,他为了让这个家过得更好。他想不行,绝不能让女人带着儿子走,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家都保不住,还算是男人吗?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脑袋、胸腔、腹部和两条腿,他觉得自己是个机器,他得到的指令把这个狗头掰开。
巨大的汗珠滴落下来,砸在狼狗的脑袋上。赵大路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地吼叫,这声吼叫宣布了留住了自己的老婆,保住了自己的家庭,更喊出了他不知道的意义。人类安全了。狼狗失败了,一只被造物主选中,要挑战人类霸权,改变地球的狼狗失败了。
狼狗感觉到自己的牙齿正从男人的小腿中离开,造物主给了它智慧,可智慧中包含着软弱。如果没有智慧,它就会战斗到底,现在它想要投降了,它感受到赵大路的身体了正爆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它想说大丈夫斗智不斗力,它想说只有最无能的人才依靠武力,它想要转过头去向它曾经的主人龙哥求助。可它忘了,它的脑袋控制在赵大路的手中。它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分开了,不错,它的脑袋的确分开了。它的脑袋竟活生生地让赵大路撕成了两半,原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脑浆子甩的到处都是。狼狗的身体软了下去,赵大路对它失去了兴趣,随手丢在一边。
所有人都被这惊人的场景吓得愣住了,谁也不敢喘气。赵大路全身是血,一步一步地朝龙哥走去。最先回过神来的也是龙哥,他突然一把抢过我祖父手里的婴儿,说:“你……你别过来,他妈的,孩子……你儿子在我手上。”赵大路还是不说话,继续朝龙哥走,他走几步,龙哥就退后几步。突然间,孩子的哭声彻底击垮了龙哥的意志,他把孩子朝身边的小混混一丢,转身就跑,几个小混混早吓得没了魂,把孩子放到旁边人的怀里,跟龙哥一起跑。就像是在玩击鼓传花的游戏,人人都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孩子传给下一个人。孩子在传递中,咯咯地笑起来。据说这是孩子第一次笑。
狼狗的死对龙哥打击很大,他一下子就老了,头发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油光发亮地梳在后面,而是乱糟糟顶在头上,白发丛生。赵大路拖着腿走了一段时间,他还是像从前一样不爱讲话,不同周围的人打交道。我们在也没有见过她的老婆,据说他老婆疯了,赵大路不得不把她锁在家里。不久后的一天,赵大路敲响了我们家的门,他把孩子交给我祖父,请求我祖父祖母帮他呆几天孩子,他说他要带自己的女人去北京的医院看病,从那之后再也没回来。
至于那个孩子,我就是那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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