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长沙 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作品征稿启事
作者: 时间: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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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长沙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共同见证“品质长沙”的建设成就,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作活力,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沙市总工会、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共同主办“品质长沙,我在现场”——文学、摄影、歌曲等原创作品征集活动。活动由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现面向全市征集作品。
一、征稿对象:
面向在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文艺爱好者和创作者,特别是一线的建设者、工作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征集文学、摄影和歌曲等原创作品。
二、征稿内容:
作品主要通过创作者经历或切身体会反映长沙重大项目 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拆违控违、造绿复绿、 精准扶贫等各方面的建设过程和成就,展示“品质长沙”在建 设和发展过程的丰硕成果和广大建设者的风采。
三、征稿要求:
1、投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
2、作品要求:
必须是“十二五”期间和“十三五”开局以来的原创作品(投稿作品原则上未参加过市级以上的展览、出版和演出活动),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来稿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名称、联系电话、个人邮箱。
① 文学作品:题材不限,每件作品不超过2000字,诗歌50行以内。投稿邮箱:643083483@qq.com 联系人:吴小军 联系电话 13016161683
② 摄影作品:相机、手机拍摄均可,每人投稿不超过3幅(组),手机像素不低于800万,投稿作品必须是JPG格式。投稿邮箱:646733795@qq.com 联系人:张继红 联系电话 13975800986
③ 歌曲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以歌谱或提供歌曲小样(附歌谱)投稿。投稿邮箱:1271508577@qq.com 联系人: 刘学 联系电话 13975155646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投稿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四、评选及成果展示:
1、评选时间:活动设一、二、三等奖,7月底至8月初作品初评,8月进行作品终评并公示结果。
2、成果展示:10月,举办展览,发布作品集,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在市级以上相关媒体刊发。
“品质长沙 我在现场”活动组委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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